1、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2、债权清理的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