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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律快讯 | 房产纠纷!瑞安一弟弟把哥哥告上了法院!
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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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原本是至亲兄弟,却因一间房产多年不合,对簿公堂各执一词,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未果,这起纠纷该如何妥善处理?

近日,瑞安法院受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案件,哥哥大林(化名)要求弟弟小林(化名)与所属村社赔偿因房屋被拆迁而导致的拆迁安置权益损失6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9年
小林出资向同村村民购买了两间二层房屋,一直由小林及其父母居住。

2007年
小林所在村开始旧村改造,对有关拆迁房屋的产权开展摸底工作,查明两间房屋均登记在小林名下。

2010年
小林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主张该房系父亲所建,其中一间应分归哥哥大林所有,但因当时大林不在家,而办于自己名下,现要求更正登记。随后,登记机关根据申请将其中一间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大林名下。

2020年
大林将小林及所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诉至瑞安法院,声称当时付给了小林3万元买下了涉案房屋,现房屋被拆除,土地使用权被注销,要求赔偿房屋拆除的损失。

小林诉称,两间房屋都是自己向同村的人购买,当时是大林的孩子读书需要而变更房屋登记,并非真实买卖。

距离房屋变更登记已十余年,法官走访了当事人的亲属与邻居,无法查明小林为何突然变更土地使用权,但是根据登记机关的记录显示,房屋拆迁时土地使用权确实登记在大林名下。

案件基本事实查明后,审理的大方向已经明晰,但是面对亲兄弟相争,父母十分痛心,父亲甚至因此而患重病抢救。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家人,一纸判决非但不利于纠纷的化解,反而更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亲情破裂难以弥合的局面。唯有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当事人相互体谅才能真正事结案了人和。

经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探查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与困难,小林近些年因经商失败生活窘迫,名下的安置房已经卖掉,难以支付赔偿金额;而大林的妻子也十分固执,不同意减少赔偿金额。

多次组织调解未果,直接判决本可以减轻工作负担,但是经办法官还想再试试,“纠纷是一时的,兄弟间的血脉亲情是一辈子的,若是一纸判决横亘在兄弟俩之间,终究是案结人不和,这一幕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更不是他们的父母想看到的。”

经办法官找到了所辖镇“贤调志愿团”。志愿团内的调解员大多是村内辈分较高、享有一定声望的乡贤,对所辖片区的社情很是了解,村里人都愿意听他们一番话。法官将案情详细介绍给调解员老狄,老狄便找到村干部一起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今年5月,还请来了原、被告的亲大哥帮忙调解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大林不忍弟弟被法院强制执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小林也愿意竭尽所能向哥哥支付部分赔偿款,但最终因大林妻子反对而未能达成协议。

抓准了症结所在,老狄与经办法官不轻言放弃,一起上门走访、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由小林分期偿还大林38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闹了这么多年的矛盾终于解决了,这离不开经办法官和调解员老狄的坚持,设身处地为我们兄弟俩考虑,真的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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